为深入贯彻教育部《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(2012年)》的精神,进一步深化“全国首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区”工作,经我校申报,区(市)县教育局考评推荐,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评审组对我校进行实地抽查评估,我校已达到“成都市心理健康教育实验学校”标准,根据成教函[2013]320号文件精神,我校于2013年11月被成都市教育局命名为“成都市心理健康教育实验学校”。
我校将再接再厉,不断进取,充分发挥心理健康教育实验学校的示范辐射作用,积极开展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实验研究,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,为成都市心理健康教育做出新的贡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