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快乐我幸福
一. 活动目的:
1. 感受经济发展给成都人民带来的快乐。
2. 调整心身状态,更好的投入到学习当中。
二. 活动时间,地点:
2010年3月27日星期六,上午9点至下午3点
地点:华阳“南湖公园”
三. 参加人员:
1. 教师:阎敏,申庆,罗民,李琼,何金营
2. 学生:托管生
四. 活动要求:
1. 分组活动,每组8——10人,组长1人,教师带队1人。
2. 严格遵守学校外出规章制度,着装校服,一切行动听指挥,不得离队单独 行动。
3. 做到遵纪守法,文明用语,注意公共场所的礼节和卫生,不得影响自己和 学校的荣誉。
五. 注意安全
1. 按时集合出发,准时集合返校,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及时与带队老师联系,听取老师决定。
2. 上下车按顺序进行,不得拥挤,不得在车上随意走动和打闹,不得将头手等伸出窗外。
3. 在玩游乐项目前应取得老师同意,并按项目规定玩耍,不得违规,并听从工作人员招呼,同学间相互照应,有事及时与工作人员,教师联系,协助解决。
4. 就餐时注意自己形象,不要大声喧哗,注意节约,卫生。
5. 不得擅自离开游乐场所和就餐场地,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。
6. 不得擅自靠近河边游玩。
2010-3-2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