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增强学生体质,促进学生健康成长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等 法律、行政法规,结合本校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
本制度所称体质健康,是指人体在先天遗传性和后天能动性的基础上,所表现出的身体形态、生理功能、运动能力、对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的适应能力等方面的良好状态。
1、以“特色训练小课堂,丰富多彩大课间”原则保证学生在校户外一小时的运动时间。实行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,制定并实施阳光体育运动方案,每天上午安排一次不少于三十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。保证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一小时。
2、 研究小场地体育课如何有效提升学生体质健康。
3、 学校每年召开开展以班级为单位的学生春季综合运动会,以及秋季田径运动会。
4、 加强对家长的教育宣传,引导家长重视学生的健康营养的膳食,督促或带领学生每日在家坚持体育锻炼半小时。
5、 根据不同年龄学生的身心特点开展体育教学活动,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 当适合学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,保证学生适宜的运动负荷,确保学 生体育运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。学校根据病残、体弱学生的特点,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保健活动和康复锻炼。
6、学校制定体育场地、设备和器材的管理维护制度,并由专人负责管理。 学校根据体育课和课外体育活动的需要配备专职体育教师。体育课应当由专职体育教师授课、组织开展大课间、课外体育活动、运动队训练及体育竞赛等活动。
7、 根据国家和省、市、区各级部门有关规定,将体育课和课外体育活动列入 学校的教学计划,不得削减或者挤占体育课时。
8、 体育课和课外体育活动应当加强学生身体素质和体能练习,并以室外活动 为主。
9、 注重发展学生的体育运动兴趣和特长,使每个学生掌握两项以上体育运动 技能,养成体育锻炼习惯。
10、 认真组织学生进行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测试,确保测试成绩真实和准确。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良好以上的,方可参加三好学生评选。
11、 加强学生安全教育,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。在组织学生进行体育锻炼和测试时,落实安全保护措施。
本制度自公布之日开始执行。